河北强化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末端落实
建造师网讯:为进一步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出台《关于抓好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末端落实的四条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末端落实,防范群死群伤、多发易发等事故发生。
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设单位应履行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项目负责人项目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负责制。施工单位应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项目安全生产特点,抓好施工组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岗履职,严格日常管理;班组长强化细节管控,确保末端落实。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严格审查施工方案,组织人员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开展施工。
聚焦重点领域,做好危大工程和多发易发事故隐患防范工作。一方面,要强化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管理。施工单位要落实危大工程辨识要求,编制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加强全过程管控。另一方面,强化临边、洞口、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消防等多发易发事故防范。监理单位要围绕多发易发事故隐患开展差异化重点巡检,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严格培训教育,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培训教育,安全教育覆盖现场全体人员。施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优化监督检查,始终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建设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加大对其项目检查频次和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实施信用管理;对隐患数量多、重复出现或有重大隐患的项目,一律倒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执业人员责任落实情况,直至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对存在“挂靠监理”“签字监理”、违反职业道德和廉洁纪律等行为的监理单位,将违规行为记入个人信用档案,视情节程度处以暂停执业、注销其监理岗位证书、终身不得执业等处罚。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