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 厦门市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
建造师网讯:近年来,厦门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文件精神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相关要求,以“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为核心,聚焦企业和办事群众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当中遇到“堵点”“痛点”“难点”,对五类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全流程“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模式改革,极大缩减了审批时间,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利度。2021年,厦门市在“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成效的基础上,持续精简环节、压缩时限,将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范围由5000平方米扩大至10000平方米,让更多符合条件项目受益。
一、明确类型、创新机制
厦门市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按照“能减则减、能免则免、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细化项目分类管理模式,确定了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等五类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要求。整体改革突出“细分类、优流程、简审批、缩时限、强服务、重监管”等举措,重点构建小型社会投资工业项目的快速审批机制,最大程度压缩审批频次及时间。
二、优化流程、精简事项
一是“优流程”。针对项目特点和风险等级,分类实施审批流程。小型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既有建筑增设电梯项目、既有工业建筑改扩建项目全流程压缩至三个并联审批阶段;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既有建筑未改变原规划功能的装修装饰项目全流程仅需申报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两个并联阶段。二是“理清单”。按项目类型梳理公布审批事项清单及改革措施清单,明确全流程审批事项及对应的改革措施,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流程之外无环节、平台之外无办件”;梳理公布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申请人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约定的材料后,审批部门直接作出审批决定。三是“承诺办”。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竣工前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即来即办。规模较小、技术简单、质量安全风险较小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勘察设计承诺制,以承诺书替代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办理施工许可。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中“绿地率”验收内容采用告知承诺制,无需建设单位实施绿化后才可验收。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实行容缺承诺制移交。四是“简事项”。取消“项目报建”事项,“投资项目备案”与项目赋码合并办理,竣工验收各事项合并为一个综合验收事项办理。小型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无需办理“景观艺术评审”“三维建模”“日照分析”,取消施工图审查,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工程监理,免予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及消防验收备案,规划验收及竣工质量验收监督转变为部门内部工作,无需申报。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一站式申请建筑许可,建设单位一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0平方米的小型项目竣工验收和产权登记合并办理“验登合一”,实现“一次申请,同步发证”。五是“降成本”。全面落实施工图审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岩土工程初步勘察工作在土地出让前由土地收储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完成,若征占地面积不足0.5公顷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1千立方米的项目免予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且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六是“压时限”。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竣工前的审批事项原则上均实现即来即办,联合竣工验收压缩到2个工作日,首次权属登记1个工作日完成。附属小型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服务相关手续办理及建设工作由通信、水、电、气、广电网络等市政公用服务单位负责,大幅压缩全过程办理时限。
三、强化监管、主动服务
一是强化后期监管。根据“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监管,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将其纳入信用监管,各部门共享信用信息,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市场环境。二是提供主动服务。推行全流程市区联动的帮办代办,构建“中心帮办+部门协办+市区联办”模式,为企业免费提供全程指导、现场协调、持续跟踪、及时督办的“零距离”服务,并通过微信工作群、一线工作法等方式“面对面”“点对点”为办事企业解决申报困难和问题。2021年,全市各级审批部门共为项目服务7390项次。
四、持续推广、强化成效
通过落实“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厦门市小型社会投资工业项目和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从取得用地到首次权属登记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及既有建筑未改变原规划功能的装修装饰项目、既有建筑增设电梯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20个工作日内;既有工业建筑改扩建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5个工作日内。小型社会投资工业类项目审批精减了7个审批服务事项和3项审批前置条件,从取得用地到办理首次权属登记的全流程审批环节压减至5个,审批效率显著提升,2021年以来已有580余个项目按“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模式进行审批,平均审批用时约8个工作日,企业成本大幅降低。
住建部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