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荐2021年度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通知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建造师网讯: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样板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2021年度各地广泛开展了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培育创建工作,现就做好推荐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时间进度
2021年度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其中房屋建筑完成主体工程三分之二及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完成工程量的60%及以上。
(二)建设规模
同期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达到以下要求:
1.同一施工单位施工的建设项目,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在2500万元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
2.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联合申报的房屋建筑工程,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
3.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规定,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成绩特别突出,或者具有代表性的标志工程。
同一个项目由多个标段组成的,可以分别申报。
二、推荐条件
(一)工程项目按照规定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纳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由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所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统称监督机构)实施安全监督。
(二)监督机构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对项目实施安全监督。
(三)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四)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规范标准,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工作部署要求。
(五)工程项目建设活动社会形象良好,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智慧化工地建设,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
三、推荐报送
(一)按照“企业自愿、动态管理、全程培育、公平公正”的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实行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申报。申报时应向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提交创建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申请及其资料。
(二)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培育情况,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和标准化考评工作量化评分,择优推荐。
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按《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综合评分,得分应在90分及以上,按照《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考评表》打分,得分应在85分及以上,合计得分应在175分及以上。
(三)各市要按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填写《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推荐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连同Excel格式电子版、申报纸质资料(申请、施工许可证、创建报告)、纸质资料扫描版PDF文件及视频影像资料,于2月25日前统一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评审公布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对各市推荐的工地进行形式审查和集中评审,符合标准条件的,按程序公示公布为2021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五、有关要求
(一)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肃申报、推荐纪律,公平、公正、透明,不得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不得排斥外地企业申报;
(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严格形式审查,对弄虚作假的,取消该企业所有申报工地评审资格,且2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申报省安全文明工地。
(三)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项目持续保持示范作用,省厅公布后发现未能继续保持水平,明显降低标准条件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取消资格,通报批评。
(四)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按照要求做好汇总、推荐和报送工作,明确专职联络员,1月15日前将联络员信息表分别报质量安全处、城市建设处。
联系人:质量安全处秦国栋(房屋建筑工程),电话:0531-51765163,电子邮箱:sdzljd_qgd@shandong.cn;城建处魏翔宇(市政工程),电话:0531-51765187,电子邮箱:weixiangyu@shandong.cn。
地址:济南市经五路小纬四路46号,邮编:250001。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