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全面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示范
建造师网讯: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进一步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提出,河北省现有28个试点县(市、区)、344个试点村继续开展农村住房建设试点示范,除此以外的其他县(市、区),每个县(市、区)确定5个试点村开展试点示范,促进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高和管理服务能力水平提升,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根据方案,试点村建设农村住房应采用适宜的新型结构体系、绿色环保建造方式和建筑节能技术,新建和改造后的农村住房满足抗震设防、建筑节能要求,并具有地方建筑特色。2022年9月底前,各市、雄安新区指导相关县(市、区)建成一批功能现代、风貌乡土、成本经济、结构安全、绿色环保的宜居型示范农村住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在农村住房试点示范建设中,各地要积极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等新型结构体系和绿色环保的建造方式,严格执行《高烈度区农房抗震设计和鉴定加固技术标准》及抗震设防相关技术要求,确保农村住房建设质量和安全,建筑能耗降低。同时,要结合当地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积极争取相关资金,加大对试点示范工作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