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怀远县持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建造师网讯:今年以来,蚌埠市怀远县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紧紧围绕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要求,通过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逐步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和“不见面审批”。
优化综合窗口服务功能。整合所有涉及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服务窗口,在县行政服务中心设立了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集中发改、自然资源规划、住建等部门的审批服务人员,充分发挥了综合服务窗口受理、分办、协调、反馈和监督的职能,为建设单位实行从项目立项到竣工备案的全生命周期服务,实现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同时为企业提供全程代办帮办服务。截止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办件量409件,办结率100%。
持续推进并联审批效能。实现消防、人防等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消防、档案、防雷等事项联合验收。实现了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落实公用报装“应进必进”。将供水、供电、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报装事项全部纳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监管范围,设置了市政公共服务综合窗口,为申请单位提供咨询、报装业务受理等服务。
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将原来70多项审批事项精减至32项。将政府投资类项目申请材料从改革前300多项缩减至35项;企业投资类申请材料从改革前259项精简至23项。将审批时限压缩至80个工作日内,其中一般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类)审批时限压减至30个工作日以内。
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审批事项清单,明确告知承诺事项的具体范围和办理条件、标准、流程等。对许可事项中符合承诺制的非必要件印发模版,实施“轻事前审批、重事后监管”,探索以诚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建设单位按承诺相关规定办理,并自行承担违反承诺造成的法律责任和所有经济损失。
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对审批过程中的能用电子印章的均采用电子印章出具审批结果,目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审批结果采用电子印章,同时取消相应实体证照和审批结果。依托蚌埠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平台,企业通过网上申报,工作人员即时审核,签发制证、电子签章、生成发证等程序后生成电子证书,改变了传统窗口领证模式,基本实现全程“无纸化”、“不见面”审批。截止目前,全县已有56家企业申办了159个电子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