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出台既有建筑装修改造消防设计新规
建造师网讯:辽宁省大连市近日出台《既有建筑装修改造消防设计审查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以鼓励改善、提升,确保不降低原建筑消防安全水平为原则,结合改造形式、改造范围、使用功能转换等因素,统筹考虑新旧技术标准,从维持现状、满足原标准、性能补偿三个维度提出设计要求,为盘活既有建筑使用价值提供有力保障。
据了解,既有建筑改造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项目数量众多、种类复杂、不同功能转换需求旺盛,如将既有建筑改为养老设施、幼托机构、长租公寓以及开展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等。
按照要求,既有建筑在装修改造时需要增设独立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托儿所、幼儿园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或影剧院、礼堂等,应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是否具备设置独立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的条件和可能性,不具备条件和可能性的不得增设上述场所。设敞开式楼梯间的建筑增加“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医疗、旅馆及类似使用功能”“商店、图书馆、展览、会议中心及类似使用功能”的场所时,应将敞开式楼梯间改为封闭楼梯间。
大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导则》实施后,将有效打通既有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堵点,可有效避免因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适用规范不明导致投入高、对结构损伤大,最终无法实施改造,以及既有建筑消防改造不合格的情况。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1.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