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启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 唐山市、沧州市年新建住宅不少于5万平方米
建造师考试网讯: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的《关于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以唐山市、沧州市为试点市,开展为期3年的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试点市要制定工作方案,每年新建钢结构装配式住宅不少于5万平方米。
《通知》明确,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工作是为了贯彻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推广使用钢结构建筑决策部署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
《通知》要求,要强化规划引领的作用。各地在编制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时应明确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建设目标和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政策措施,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建设。结合装配式建筑季报制度,建立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库,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通知》提出,要加快技术创新。试点市要以提升住宅品质为核心,研发和推广适宜钢结构装配式住宅的“三板”体系等部品部件和安全可靠的连接技术,加强钢结构装配式农房建设技术研究,加大装配化装修技术产品和BIM等信息化技术应用力度。试点市要以加强能力建设为核心,引导设计单位提高模数化、标准化设计能力,鼓励钢铁企业生产建筑适用钢,推动钢构件生产线技术升级、制造模式创新,支持配套部品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引导施工企业增强绿色施工和施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能力。
《通知》强调,要加大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落实力度,积极支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建设,提升开发建设单位内生动力。试点市要在现有装配式建筑各项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对钢结构装配式住宅项目在土地供应、税费减免、金融信贷支持、降低预售条件及预售资金监管标准、监管资金留存比例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