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深入开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
建造师考试网讯:今年以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截至目前,今年全省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1起,死亡17人,同比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7.7%和39.3%。
抓深抓细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以各项专项治理行动为抓手,开展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严格执行停工、追踪和挂牌督办制度,确保隐患及时闭环整改。以层级督查倒逼隐患查改,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由厅领导带队开展安全重点督查。今年以来,建筑施工领域共开展6次安全专项督查,覆盖了全省11个地市,反馈问题127个,并全部落实整改。
抓全抓紧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为核心,提出施工安全“三防”(防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高处坠落事故、监管薄弱区域事故)工作要求,全力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集中解决施工中存在的违规作业、危险作业、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等问题,提升高处作业施工安全防范标准化水平。全面开展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特定时间节点安全大检查。
抓严抓实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发生事故的建设主管部门一律就地组织召开事故现场警示会,并对责任企业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行行政处罚:发生安全事故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现危大工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律暂扣安全员证,一律按照法律法规顶格上限处罚企业,处罚结果一律进行社会公示。今年以来,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1家次,收回或暂扣“三类人员”证书27人次。同时,强化日常监管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项目审批程序不合法、施工现场存在重大隐患、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等违法行为严惩不贷。严肃危大工程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对危大工程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经专家论证、未按照方案施工的,一律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从严查处。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8.29